根据汕尾市卫生局、疾控中心要求:为加强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减少或避免交叉感染,防止疫情扩散。我院合医院实际情况,现实施了以下防控疫情举措。具体内容如下:
近期曾有河北省石家庄、邢台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史、居住史,或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患者,或有发热症状,请不要到医院就诊或陪护、探视。
前往医院就诊最好先预约,分时段就诊。
独自来院就诊或最多一名陪同人员。患者及陪同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。
医院门诊大楼入口处设有预检分诊,配合医院做好体温检测、出示粤康码、流行病学史问卷填写等工作。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任何信息,虚报、瞒报信息者将负法律责任。
如有下列情况者请主动告知并积极配合医生:
(1)发热(体温≥37.3℃),并伴有呼吸道症状。
(2)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石家庄、邢台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。
(3)14天内有石家庄、邢台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。
(4)曾接触过确诊新冠患者或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。
保持就诊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自觉配合执行医院“一人一诊一室”要求。避免人员在诊室聚集,请陪同人员或家属在候诊区耐心等候。
候诊、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间距,与他人交谈保持一定距离。
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,应投入医疗废物桶内。
请您结束就诊后尽快离开医院,切勿在院内逗留。
疫情管控期间,各项变化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